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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射阳政府网 时间:2019-12-27 作者:admin 浏览量:

严肃追究管党治党失责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0起;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个,发现阳光扶贫方面问题线索31条;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发现问题43个,查处7起;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突出问题203个、问题线索63件。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完善管党治党举措,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县党风政风向善向好。
保持高压态势——
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这次约谈,是一次全面深入严格的‘政治体检’,指出的问题具体深刻、切中要害。回去后,我们要加强整改,坚持‘旧病’‘新病’‘未病’一起治。”一位党政正职干部因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2019年,我县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重点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以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019年,县委带头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领导班子40条,县委主要负责同志18条和县委其他班子成员18条具体责任内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县委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层层签订,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落实到人,督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我县坚持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党组织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被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提请县委书记和县长对8名党政正职干部进行约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1个党组织、7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追究,责成10个部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失责必问己成常态。
直面问题不回避,追责问责不留情。今年以来,在全县上下,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愈发显现,树立起清风正气,净化了干事创业环境。
着力改革创新——
全面从严治党精准化
“《金杯·白刃》在央视播出,警示教育效应进一步扩大,开启了我县廉政文化建设新的里程碑。”县纪委监委宣教室负责人介绍,年初以来,我县整合廉政文化资源,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拍摄播放《税不容情》《梦醒朋友圈》等廉政微电影、开设廉政文化教育专线、举办廉洁家风系列活动……全县党员干部精神深受洗礼、思想得到净化。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样需要改革创新、自我革命。县纪委监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时,将“严”字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不断提升措施创新的水平,认准一条就实施一条,成熟一条就巩固一条,一步一个台阶,逐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督制度体系。
探索审查调查新举措。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职能部门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室联动等“四项联动”机制,派驻监察员办公室与所辖镇区纪委(纪工委)紧密联动配合,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全程跟踪督办。我县在抓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上下足功夫,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和原因剖析同步开展,因案施策加以治理。今年以来,共制发监督意见书8份、监察建议书3份,对两个单位开展专责监督,督促相关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107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督促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2项。
精准监督推动监管创新。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监管平台、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等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实现了精准识别、精准监管。县应急管理重点风险技防、燃气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餐饮场所信息化监管等创新监管工程也在精准监督下稳步推进。
深化政治巡察——
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
“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中的‘保护伞’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问题……”2019年,县委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监督推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掯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确保打赢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战”。
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把监督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温差”“落差”,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努力实现高质量覆盖。今年以来,我县常规巡察覆盖率76.5%,对村(社区)巡察覆盖率65%。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1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履行政治责任情况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03个,提出意见建议50条。对6个镇所辖的7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步对所在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推动以上率下、以下看上,上下协同、相互印证,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度和广度。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对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73个,提出意见建议18条。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被巡察单位整改一阵风,一改了之等问题,促进巡察整改长效化。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多向反馈、联动整改、成效评估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程序化、项目化、绩效化。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县关职能部门、分管联系县领导发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通知》19份、9份、16份,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使巡察整改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力。对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常规巡察的13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三方会审”,逐一提出修改意见,有效提高巡察整改的针对性、精准度。组织对整改满一年的党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整改工作开展成效评估、量化评分,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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