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辽宁省红十字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为中国红十字会辽宁备灾中心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辽宁志愿捐献者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公开考试招聘6名工作人员。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及从业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不受户籍地域限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5至31日,应聘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自愿报名。考生应严格遵守网上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在公开招聘期间,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省红十字会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后,8月10日至12日每日8:00至17: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期间,考生应持网上下载的本人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一张)到指定地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报名费每科60元。报名确认允许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地点:辽宁省人才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皇寺广场东侧)。
四、考试办法和聘用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计算机岗位同时考《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月19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8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30-12:00。
3、笔试地点:通过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网站查询。
4、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辽宁省红十字会网查询。招考部门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报考职位招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权重比例为5:5)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根据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