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国家级人才市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自2003年起,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武汉市人事局已连续在武汉共同举办了4届“武汉?全国人才交流洽谈会”,较好地促进了区域间的人才流动与合作,促进了高素质人才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树立了双方的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成为国家人事部与中部地区合作推动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精品会议。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优势,加强合作,树立品牌。经国家人事部批准,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武汉市人事局定于2007年4月在武汉联合举办“2007年武汉?全国人才交流洽谈会”。此次大会由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承办,现诚邀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及各类用人单位组团参加,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期
2007年4月13日-14日(周五、周六)
二、会址
武汉科技会展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8号)
三、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500个,拟邀请全国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和各类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以及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用人单位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届时将有超过3万余人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高技能人才参会。
四、信息发布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记者,发布大会举办消息;
(二)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和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发布大会信息,并委托全国20个城市联盟人才网站和其他知名的专业网站进行相关链接;
(三)在武汉地区和部分城市的主流媒体上发布广告和参会单位招聘信息,并在当周五《长江日报•武汉人才》招聘专版刊登大会详细招聘岗位信息;
(四)在武汉地区高校广泛开展宣传,发布相关信息和会讯链接;
(五)对需要通过媒体或其它方式做详情广告宣传的单位,可在会前与中国武汉人才市场具体联系确定。
五、会议相关活动和服务内容
(一)大会现场提供(3M×2M)国际标准展位(每个展位含一张招聘桌、两把洽谈椅以及招聘文具一套),展位名称眉板由大会统一制作。组委会可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要求代为提供展位特装服务,或提供同等规格封闭面试间。
(二)招聘海报由用人单位自制,承办单位可代为优惠制作(需于会前一周提供电子文本的招聘内容,制作费30元/张),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工作午餐和饮水。
(三)大会诚邀各地组团参会,并可在现场为组团地区设立招聘专区,集中开展招聘活动;在开展广告宣传时重点介绍组团信息;展位费可享受优惠。
(四)组织各类社会在职人才、应往届毕业生现场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洽谈,签订就业协议或达成意向性协议;为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和择业指导,并办理人才入库登记和个人择业推荐申请。
(五)为用人单位和相关人才提供委托招聘、网络招聘、人才推荐服务。
六、收费标准
根据历届大会实际情况,结合参会单位要求,本次大会根据参会单位是否需提供会务接待区别收取相关费用:
一、不需提供会务接待:
仅收取展位费800元/标准间,如需面试间另加500元/套。
会议期间食宿接待自理。
二、需提供会务接待:
收取展位费800元/标准间,如需面试间另加500元/套;会务费400元/人,负责参会期间车辆接送、餐饮安排等相关服务;住宿费自理(需预定住宿和返程票的单位请在2007年4月6日前预约)。
三、特装展位另行计费,组团参会按组团规模享受展位费优惠。
七、参会办法
为办好本次大会,请各用人单位提早报名并提供详细招聘信息,以便针对性开展人才收集工作;请各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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