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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解答(五)

http://www.syrcw/member/2005/ 2007-4-12 11:46:40     发送给好友 阅读

 
  

十七、户口关系不在沈阳市的从业人员,能否在沈阳参保?

①如在沈有工作单位,(不包括个体商户),则可按在职职工参保;若在原单位缴保的,由原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以免重复缴费;②若在沈无工作和在个体工商户从业,则不允许在沈阳投保。

十八、个体从业人员可否一次性补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

除符合规定补缴以前年限的欠费外,均实行按月缴费,但本年度可一次性缴费。

十九、养老保险费退付

个体从业人员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退付养老保险费的,其个人帐户的存储额由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十、本“提纲”发布后,国家、省、市对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新的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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